江苏建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名为孙健强。不法分子刘书岭冒充“江苏建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职务,通过伪造我公司营业执照、建筑工程承包资质证书和印章在北京、新疆、山西、山东等地进行合同诈骗等不法行为,已有相关单位和个人受骗上当,严重扰乱了我公司正常的经营秩序,损害了我公司和其他建设单位与个人的合法权益。
为此,律师授权声明:
1、不法分子在本律师声明后,立即停止实施其违法行为;
2、我公司将依法追究不法分子的法律责任;
3、不法分子冒用我公司名义实施的任何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皆与我公司无关;
4、我公司友情提醒社会各界人士谨防不法分子实施的此类诈骗行为,以避免经济损失。并敬请如发现嫌疑人与嫌疑行为及时向司法机关报案或与我公司联系,有效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
特此声明。
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乐涛、陈跃祥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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